| 台湾同胞前往大陆、香港旅行须知 |
| 2008/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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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旅行证”及赴香港“进入许可” (一)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未取得《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者,如前往中国大陆和香港旅行,须先向中国驻澳使、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申办旅行证手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递交证明其身份的旅行证件及其复印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照片背影为白色或淡蓝色); (三)赴香港的台胞在申请“旅行证”的同时,还须申请香港“进入许可”。申请进入许可须填写《香港签证申请书》(ID 812)1份并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联程往返机票或机票复印件; (四)收费:旅行证40澳元;赴港“进入许可”15澳元; (五) 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申办“旅行证”,使馆的领事官员至少要与申请人见面一次 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加注: (一)本人凭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馆申请,填写《加注申请表》1份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二)收费:20澳元; (三)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三、邮寄申请: 如邮寄办理则需加付邮寄处理服务费10澳元,并同时附寄邮资已付的回邮信封(中国使馆对邮寄中可能发生的差错不负责任)。 如需提前取证,请说明理由并付加急服务费: 当天取证:50澳元; 第二个及第三个工作日取证:30澳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