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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照延期、加注须知
2005/07/15

  一、延期:

  (一)申请:申请延期手续应在护照有效期终止前6个月内办理。护照已过期但未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过期延期,除费用外,申请手续与正常延期相同。护照过期6个月以上,且持有澳有效签证,则按过期换发护照规定办理(手续详见“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须知”;

  (二)提交材料: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贴本人2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2. 提交护照原件;

            3. 护照照片页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各1份;

            4. 如取得澳永久居留签证已超过2年,需提供由澳移民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明”,即:Form 283。

  (三)大使馆领事官员将护照交还申请人之前,至少须与本人见面1次。

  二、加注:因需更改护照资料页个人信息,可申请护照加注。“近照加注”不予受理。儿童因年龄变化,护照上照片与本人现在相貌差距较大,应申领新护照。

  (一)提交材料:

       1.有效的中国护照;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贴本人2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3.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间:

  “延期、加注”申请,一般在接到申请后第4个工作日出证。如申请人急需提前取证,需另付相应加急服务费。

  四、收费标准:

  (一)护照正常延期:20澳元;

  (二)护照过期延期:40澳元;

  (三)护照加注:20澳元

  加急费:当日出证50澳元;第二或第三天出证30澳元。

  五、通过邮寄办理 请自行安排邮寄事宜。除提供邮资已付的回邮信封外,需另加付10澳元邮件处理服务费。中国大使馆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不负责任。

  六、费用支付方式:申请人到馆申请可支付现金,如邮寄申请应以邮局汇票(Money Order)或银行支票(Bank Cheque)一次付清。本馆不接受个人支票和信用卡支付。

  七、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本馆将不予受理。

  八、下载有关表格可点击本网站的“相关表格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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