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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人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须知
2008/05/15

  (特区入境事务处国际网络网址:http://www.info.gov.hk/immd/)

  一、下列情况不必办理“进入许可”:

  (一)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有联程机票过境香港,7天内免办进入许可。

  (二)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进入许可”;

  (三)持用《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已取得进入大陆签注者,过境香港,7天内免办进入许可。

  二、申请“进入许可”的要求:

  (一)申请三个月有效的一次或两次访港进入许可,每次停留期不超过一个月。 须具有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或在申请时已在澳居住至少两年并持有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的可返澳证件。

  (二)申请每次停留期不超过一个月的两年有效多次访港进入许可。

  须在国外居住3年以上,确需经常访港,且持有相应的可返澳有效证件。

  (三)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进入香港者,均需办理进入许可。

  1.可申请停留期不超过7天的过境进入许可。

  2.持台湾证件者,须先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后再申请赴港进入许可。申请“旅行证”手续可参阅“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须知”。

  三、申请进入许可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申请人须填写<<香港签证申请书>>(ID 812)和<<声明书>>,并同时提供本人所持有效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一张近期免冠照片以及联程/往返机票或机票复印件。

  四、办理“进入许可”时间:

  中国使领馆可直接受理上述赴港进入许可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后第四个工作日出证。

  五、收费:申请上述赴港进入许可一律交费15澳元。

  如邮寄办理则需加付邮寄处理服务费10澳元,并同时附寄邮资已付的回邮信封(中国使领馆对邮寄中可能发生的差错不负责任)。

  如需提前取证,请说明理由并付加急服务费:

  当天取:50澳元;第二及第三天取:30澳元。

  六、费用支付方式http://au.china-embassy.org/chn/lsfw/t378668.htm

  七、下载有关表格可点击本网站的“相关表格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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