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取得澳永久居留签证超过两年的华侨申办中国护照和公证,自2008年1月1日起,我馆将启用《未加入外国国籍声明书》,以代替由澳移民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明》(Form 283)。《未加入外国国籍声明书》可在大使馆网站下载。http://au.china-embassy.org/chn/lsfw/bgxz/P020071206676158129063.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领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