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函告,2009年4月27日起,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在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情况下,以访客身份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无需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效的大陆入出境签注。
特此通告。
中国大使馆领事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