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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持中国护照人员赴澳门签注规定事
2009/10/30
近日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告知,持中国护照人员如持有第三国有效居留证或第三国有效签证,可免签在澳停留
7
天。上述人员如欲延长在澳停留期限,可于其所持在澳逗留许可到期前五日向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递交申请,延期最多为
90
天。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网站主页:
http://www.fsm.gov.mo/psp/sm/default.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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