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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澳留学人员须知

2005/06/09

  一、来澳留学人员定义

  来澳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深造为主要目的,到澳大利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连续停留期限在180天以上的人员。

  二、中国留学人员抵澳后

  中国留学人员抵澳后,需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教育处(组)是国家与广大留澳学人联系与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为了有效地建立和加强使(领)馆教育处(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与交往,便于及时了解留学人员的总体状况,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中国各类留学人员抵达澳大利亚后,应尽快同教育处(组)取得联系,并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希望各地中国学联会和已办理过报到手续的留学人员能帮助转告新到的和未报到的留学人员,及时、主动地与我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以便教育处(组)更好为留学人员服务。

  三、留学人员报到、登记注册要点

  1、教育处(组)只接受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澳的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登记注册,持其它类型签证的来澳人员不属教育处(组)管理服务范围。

  2、所有留学人员均应认真逐项填写《在澳留学及学后工作人员登记表》(该表格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向所在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索取),随本表附以下材料: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C、学校注册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对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则提供澳方邀请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地区、西澳、南澳、昆士兰以及北领地区的留学人员可将以上第2条要求的材料邮寄到使馆教育处报到登记,中国驻澳使馆教育处地址为: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 (电话:02-62864351传真:02-62901652 Email: educhem@sino-education.org.au)。在新南维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联系地址: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Tel: 02-96621723, Fax: 02-96973368);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联系。联系地址:2 Red court Ave., Armadale, Vic 3143 (Tel: 03-95092788, Fax: 03-95099600)

  4、在教育处(组)登记注册后的留澳人员,均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由各地中国学者、学生联谊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可向各地中国学联会借阅为留学人员免费订阅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神州学人》杂志等报刊,或享受优惠价格订阅《人民日报(海外版)》。

  3)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在使(领)馆教育处(组)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于回国办理有关手续和购买包括免税小汽车在内的免税商品。

  4)开具与留学人员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和认证材料。

  四、开具有关证明和认证材料的要求

  1、凡在我处(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均可在我处(组)办理下列与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各种学历证明、成绩单、中方奖学金证明、国内工作经历证明(仅限用于学校注册)以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组)不予办理除中文和英文以外的其它文种的认证。

  2、办理各类证明和认证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各种学历证明须出示国内公证文本或国内学历证书原件。

  2)办理国内大学成绩单的认证,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或国内学校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并事先准备好英文翻译件。

  3)中方奖学金证明仅开具给由教育处管理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科院公费派出的留学人员。

  4)办理国内工作经历证明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事先准备好英文翻译件。

  5)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本人护照、签证、学生证、单程回国机票和文凭(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并经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或正规注册的律师公证。如无学生证或尚未颁发文凭,请出示校方的证明(说明学习时间、将获学位名称以及获得的时间等)。

  3、收费标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收取手续费5澳元。

  4、办理证明和认证采取邮寄方式,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5、请附回邮信封一个,并贴足邮票,写清收件人姓名和详细地址(若本人届时已回国,请写国内详细地址)。

  五、办理回国手续注意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仅限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或攻读学位,连续停留180天以上且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赴国外仅学习语言的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

  2、来澳时未及时在我处(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临回国前办理回国手续,须提供在澳大利亚学习、进修满180天以上的证明材料,根据第三条规定补办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已获澳大利亚永久居住资格地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提交已被国内有关单位聘用的证明材料。尚未落实聘用单位者,可先申请信函式证明;待本人补交国内聘用证明材料后,再予以换发《三联单》式证明。

  六、使馆教育处人员分工

  教育处人员分工及联系电话如下:

  张双鼓 参赞 主持全面工作。

  电话:02-62863812传真02-62901652

  电子邮件:sgzhang@sino-education.org.au

  张世专 二秘 总负责馆区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负责堪培拉地区、昆士兰州和北领地事务;总负责吸引、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各种方式为国服务等。

  电话:02-62864351传真:02-62901652手机:0414793168

  电子邮件:zsz@sino-education.org.au

   三秘 总负责中澳两国教育合作与交流,全面负责与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合作事务;总负责对外汉语教学和来华留学生工作;全面负责南澳、西澳事务和留学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等。

  电话:02-62869982传真:02-62901652手机:0141979168

  电子邮件:xuefei@sino-education.org.au

  郑岚 三秘 负责会计事务和办公室工作。

  电话:02-62869982传真:02-62901652手机:0416032168

  电子邮件:zhenglan@sino-education.org.au

  教育处电子邮件:educhem@sino-education.org.au

  地址:Education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 Australia

  七、办公时间

  教育处正常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证明和认证一般采取邮寄方式。特殊情况可在事先电话预约后,到教育处按“加急”办理。教育处对外接待时间为:

  星期一下午:14:00-17:00

  星期五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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