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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05/09/05

  为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2005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自9月1日起开始报名申请。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获奖人员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美元。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到我驻澳使馆教育处领取申请表格(亦可从网上下载),并据实填写,一式三份以邮寄或面交的方式交到我驻澳使馆教育处。申请截至日期为10月31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教育处将在11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人的思想素质、所学专业及学业表现进行择优排序。排在前7名的候选人将于11月20-30日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听取广大留学人员的意见。12月初报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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