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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发展的中国和中澳关系
为澳大利亚参议院审议澳中关系提供的背景材料
2005/07/11

 

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巨大成就

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27年来,中国GDP年均增速为9.4%,是同期世界平均增长水平的1倍多,发达国家平均增长水平的2倍多。2004年,中国GDP达到1.65万亿美元,较上年增长9.5%。

中国的人均GDP已于2003年突破1000美元,2004年进一步上升到1200美元,是1979年的6倍多。根据世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当一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时,将触发国内社会消费结构的升级,进而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中国经济正在发生由投资拉动型向消费拉动型的重要转变,已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周期

2004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当年对外贸易额达到1.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5.7%,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其中进口5613.8亿美元,出口5935亿美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进出口总额从1000亿美元到1万亿美元,美国用了20年,德国用了26年,中国只用了16年。目前,中国外贸依存度高达70%,中国经济已同世界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

 


1:中国外贸进出口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资料来源:OECD、CEIC

 

截至2004年底,中国外汇储备累计6099亿美元,仅次于日本居世界第二。充足的外汇储备不仅增强了中国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能力,还降低了中国企业境外筹资成本,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04年底,中国外债余额为2285.96亿美元,占GDP总额13.8%。

2004年,中国吸收海外直接投资到位金额606.3亿美元,协议金额1534.8亿美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截至2004年底,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5621亿美元,外资存量2100多亿美元。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450多家拥有在华投资业务,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达到700多个,还有30多家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迁移至中国大陆。中国商务部2004年1月发布《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趋势》报告指出,根据调查,61%的跨国公司有意继续扩大在中国的研发投资,其中的46%倾向于建立独资研发中心。

 

(二)宏观调控

2003年一季度以来,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过热迹象。主要是,粮食供求关系趋紧,固定资产投资膨胀,货币信贷投放过快,煤电油运紧张。

2004年4月起,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包括: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分别将存款准备金率和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提高到1.5和0.27个百分点。调整积极财政政策,国债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和峰谷电价制度。全面清理和审核在建、拟建项目,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支持经济发展薄弱部门,着力加强农业和“煤电油运”项目建设。

2004年的经济运行情况看,宏观调控成效正逐步显现。固定资产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明显回落。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长速度放缓,2004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增幅比上年末回落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趋于稳定,全年累计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长3.9%,涨幅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重要进展,粮食产量扭转了1999年以来连续5年下降的局面。

目前,中国经济基本面良好,发生经济过热或“硬着陆”的风险都不大。中国政府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实行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财税、金融和产业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确保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三)全球贡献

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世界特别是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亚洲开发银行估算,尽管2004年中国GDP和外贸额分别只占世界经济和贸易总量的4%和6%,但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15%和12%。2004年9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其发表的《2004年贸易和发展报告》中指出,中国已成为除美国之外,世界经济的另一重要引擎。

中国诸多产品的消费量已居世界前列。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进口市场和亚洲第一大进口市场。2004年,中国从亚洲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商品总额达到3695亿美元,同比增长35.4%,占本地区出口总额的近50%。中国对上述地区的贸易逆差达740亿美元,菲律宾、台湾地区出口增长的几乎全部和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出口增长的近一半都归因于中国市场的扩大。

 

 

 

2:中国对主要商品消费量世界排名

2004年)

 

 

商品

消费量

占世界比重

第一位

粮食

3.82亿吨

20

肉类

6300万吨

33

煤炭

18.7亿吨

30

铁矿砂

4亿吨

30

水泥

8.2亿吨

40

手机用户

3.4亿户(截至2004年底)

22

固定电话用户

3.1亿户(截至2004年底)

26

第二位

原油

2.9亿吨

7

氧化铝*

1188万吨

25

个人电脑

1600万台(年销量)

9

互联网用户

9400万户(截至2004年底)

10

第三位

汽车*

445万辆(年销量)

7.5

黄金*

201.1

6.2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钢铁协会、中国黄金协会、中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带*项目为2003年数据。

 

目前,中国谷物、肉类、棉花、水果、化肥、钢铁、水泥、化纤、纺织品、程控交换机、手机、彩电、空调、洗衣机、冰箱、DVD等50多类产品产量都已位居全球第一。质优价廉的中国产品对抑制全球通货膨胀隐患起到重要作用。

在中国迄已吸引的5000多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中,70%集中在制造业。在中国1万多亿美元的外贸总额中,加工贸易占50%以上。中国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吸纳,客观上推动了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进一步升级。中国商务部估算,自1990年以来,在华投资的外国企业从中国汇出的利润累计超过2000亿美元。

中国的对外投资能力近年快速增长。根据中国商务部最新统计,2004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36.2亿美元,同比增长27%,经商务部核准和备案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共计829家,同比增长62.5%。截至2004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近370亿美元。

 

3:2004年中国对外投资的行业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

 

 

 

(四)扩大开放

1992年以来,我国先后五次自主降低关税水平。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积极履行各项承诺,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2004年底的10.4%,并取消了绝大部分非关税措施。中国还有步骤地逐步取消银行、保险、电信、分销零售、证券、铁路公路运输、旅游、建筑、音像和教育等90多个领域对外资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外资进入中国更为便利。

2005年1月1日起,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将进一步降低至9.9%,涉及降税的共有900多个税目。农产品平均税率将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由9.5%降低到9.0%。其中,水产品平均税率为10.5%,木材、纸及其制品4.6%、纺织品和服装11.4%、化工产品6.9%、交通工具13.3%、机械产品8.0%、电子产品9.1%。

自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已先后启动了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海湾合作委员会、智利以及与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包括东盟10国在内,中国已经启动了涉及23个国家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国还与韩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就建立自贸区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中国积极支持以多哈回合谈判为主要内容的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为促成各方就多哈回合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主要议题达成框架协议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1994年以来,中国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和相应的金融体制改革,目标是使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实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并形成适应市场需求、更灵活和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为此,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快国内商业银行的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革,使其能更好地适应未来更具灵活性的汇率机制;二是减少不必要的外汇方面管制,使市场能在更大范围内反映出外汇的供求关系;三是改进和完善国内外汇市场,使金融机构和企业适应外汇市场的环境和产品。

人民币汇率改革是一项渐进复杂的工作,必须考虑宏观经济的稳定并对周边和世界负责。因此,中国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状况和国际收支状况,按照自己的步骤,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下一步,中国将继续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规范管理资本流入,有序引导资本流出,建立科学可控的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为早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条件。

 

(五)市场经济

经过25年的改革,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中国目前的市场化程度已达到70%左右。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由市场决定商品价格的比重已分别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5.8%、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92.5%、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87.4%。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基本形成,非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54%增加到2003年的63%。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垄断行业改革与重组取得阶段性成果。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明显改变,中国政府不再直接干预由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活动,而是主要运用税收、利率、价格和投资政策等经济、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2004年3月,中国修改《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1979年初至今,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44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涉及经济领域的超过一半以上,对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管理秩序等进行了规范。

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成就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截至2004年底,已有37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二、中国在地区和国际安全事务中的作用

 

(一)和平发展

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中国在全球和地区安全事务中的作用也在增长。这一作用始终与中国的国力相符,与自身发展目标相合,与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相一致,不会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中国政府的政策是,以和平、合作、负责任的形象出现在国际舞台上,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尽管取得了巨大经济成就,但中国有13亿人口,人均GDP仅为美国和澳大利亚的1/25,排在世界第140名开外,经济总量只相当于世界的4%。在中国内部,发展还很不均衡,仍存在各种问题。中国实现发展和崛起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不具备称霸扩张的物质基础和主观意愿。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为贵、和而不同、和谐万邦的思想根植于中国政治哲学和传统文化之中,对当代中国外交产生着持续的影响。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间里,中国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但中国人与外界往来的传统基本方式是贸易而不是征战。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国际形势做出了新的重大判断,指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从那时起,中国外交摈弃了以意识形态划线的作法,确定了为国内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任务以及营造和平、合作的周边和国际环境的根本目标。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2004年中国的国防》一书指出,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是:制止分裂,促进统一,防备和抵抗侵略,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发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适应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的现代化国防,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争取较长时期的良好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

2002年、2003年中国年度国防费分别为1707.78亿、1907.87亿元人民币,2004年中国年度国防费预算为2117.01亿元人民币,还不到GDP的2%。2003年,中国国防费仅相当于美国的5.69%、日本的56.78%、英国的37.07%、法国的75.94%。

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无论在经济方面还是安全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欢迎美国为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希望美国尊重本地区国家的安全利益和关切。中美不存在此消彼长的争霸关系,而是在反恐、防扩散、处理地区热点问题、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存在共同利益,已经并将继续开展对话合作。中国认为,美与本地区一些国家的军事同盟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尊重有关国家基于自身利益的政策选择,但不赞成这种同盟关系介入有关国家自身防务之外的地区安全问题。


4:中国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情况

 

 

联合国维和任务区

 

英文缩写

时间

维和部队人数

军事观察员人数

维和警察人数

 

当前

累计

当前

累计

当前

累计

停战监督组织

UNTSO

1990至今

 

 

5

75

 

 

伊拉克-科威特特派团

UNIKOM

1991.4-2003.10

 

 

 

164

 

 

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团

MINURSO

1991.9至今

 

 

19

252

 

 

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

UNTAC

1991.12-1993.9

 

800

 

97

 

 

莫桑比克行动

ONUMOZ

1993.6-1994.12         

 

 

 

20

 

 

利比里亚观察团

UNOMIL

1993.11-1997.9

 

 

 

33

 

 

阿富汗特派团

UNSMA

1998.5-2000.1

 

 

 

2

 

 

塞拉利昂特派团

UNOMSIL

1998.8至今

 

 

3

36

 

 

东帝汶支助团

UNMISET

2000.1至今

 

 

 

 

16

200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特派团

UNMEE

2000.10至今

 

 

7

28

 

 

波黑特派团

UNMIBH

2001.1-2002.1

 

 

 

 

 

20

联合国刚果(金)特派团

MONUC

2001.4至今

218

654

12

44

 

 

阿富汗支助团

UNAMA

2003.1至今

 

 

 

 

1

2

利比里亚特派团

UNMIL

2003.10至今

558

1116

14

26

25

30

科特迪瓦行动

UNOCI

2004.3至今

 

 

3

5

 

 

科索沃特派团

UNMIK

2004.4至今

 

 

 

 

19

19

海地稳定特派团

MINUSTAH

2004.5至今

 

 

 

 

133

133

布隆迪行动

ONUB

2004.6至今

 

 

3

3

 

 

合计

 

 

776

2570

66

785

194

404

资料来源:《2004年中国的国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新安全观

冷战后的世界是全球化的世界,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趋密切,与各国的利益交织也越来越明显。“9·11”事件、SARS、印度洋海啸等表明,恐怖主义、疾病流行、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因素明显上升,并呈现出与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和跨国性特点,中国安全关切的解决离不开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大力倡导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主张通过对话合作解决争端。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趋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国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平等,是指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应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协作,是指各国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争端,通过合作消除战争隐患,维护国际社会的稳定。

按照新安全观的原则和思想,十年来中国在地区和国际安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世界和平和发展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

中国是一个上升中的大国,影响力目前主要体现在周边地区。200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出席印尼巴厘岛东亚10+3领导人会议期间,进一步提出了“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思想。

中国有长达2.28万公里的陆地边界线和1.98万公里的海岸线,与14个国家直接接壤,与9个国家隔海相望。中国政府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和平解决的原则,已同绝大多数邻国划定了陆地边界,占陆地边界总长的98%。2000年,中国与越南签署了北部湾划界协定。2001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确了和平谈判解决南海争议、积极开展南海海上合作的原则。

中国积极致力于维护和促进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朝核问题突出后,中国呼吁保持半岛无核化,明确反对半岛出现核武器,要求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同时希望有关各方解决朝鲜合理的安全关切。为促成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中国政府积极斡旋,先后主持了三轮六方会谈和三次六方会谈工作组会议,目前正为重启六方会谈进程而努力开展工作。

面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挑战,中国政府积极承担国际责任。2003、2004年SARS和禽流感暴发期间,中国本着坦诚、负责、信任、合作的精神,与东盟国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防疫检疫合作并建立相应机制。印度洋海啸灾难发生后,中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参与国际赈灾援助,创下中国援外史的记录。中国政府提供的直接援助总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居发展中国家之首,目前已到位70%以上。民间捐助资金超过7亿元人民币。中国政府和红十字会还派出4支医疗队和1个DNA鉴定专家小组奔赴灾区服务。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南太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与中国建有正式外交关系的南太国家共有8个,即,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库克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瑙鲁、萨摩亚、汤加和瓦努阿图。2004年,中国与南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总额为6.2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中国希望通过商贸、投资等方式为南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做出贡献,迄今开展的重要项目包括与巴新合作开采拉姆镍矿和与汤加进行电力合作。中国已开放斐济、瓦努阿图、汤加和库克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并于2004年加入南太旅游组织。

中国在南太地区的重要关切之一是台湾问题。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但台湾当局在本地区大肆开展“金钱外交”,争取“建交国”,并千方百计挤入太平洋岛国论坛、论坛议会大会和南太旅游组织等地区组织,破坏了南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三)和平统一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00多年前的东汉时期起,中国中央王朝即对台湾进行着不间断的有效治理。1624年荷兰殖民者强行占据台湾并进行殖民统治。1661年中国明朝民族英雄郑成功率部收复台湾。1895年,中国清政府在与日本的一场战争中失败,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把强占的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72年,联合国又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台湾问题在上个世纪就解决了。

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是两岸关系的现状,不仅是大陆方面的立场,也见诸于台湾现有的法规和文件。但在1999年,台湾领导人李登辉提出大陆和台湾是“两个国家”的言论。2000年以来,陈水扁当局肆意挑衅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图谋分裂中国的“台独”活动不断升级。它不断鼓吹两岸“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利用“公投”进行“台独”分裂活动,煽动岛内民众仇视大陆,大规模购买进攻性武器装备,并伺机利用所谓“宪政改造”制造重大“台独”事变。“台独”分裂活动已成为破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台海两岸及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

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核心利益,涉及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牵动全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基石。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反对“台独”,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世界上没有谁比我们更希望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1995年至2004年,台胞来大陆累计2676.9万人次,而同期大陆居民赴台只有98万人次;两岸累计间接贸易总额3448.65亿美元,其中大陆出口562.95亿美元,进口2885.7亿美元,台湾顺差2322.75亿美元。大陆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和顺差来源地。

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2004年台湾对大陆和香港地区的出口已占其总出口的36.7%,占岛内生产总值的20.2%。台湾对大陆贸易依存度达18%,出口依存度达25.9%。在台商对大陆投资方面,1995年至2004年,大陆方面累计审批台资项目37186个,合同台资557.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11.78亿美元。与此同时,两岸“三通”也已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2896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贯彻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中国政府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反分裂国家法》规范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和方针;规范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规范两岸协商与谈判,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同时,这部法律表明了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共同意志。《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全文)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第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蓬勃发展的中澳关系

 

(一)对澳政策

中国人民始终对澳大利亚人民怀有友好感情。早在19世纪中期,就有许多中国人漂洋过海来到澳大利亚,同当地人民和睦相处,为澳大利亚的经济社会和多元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联邦于1972年12月21日建交。两国在建交公布中庄严宣布,“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外交、友好和合作关系。

200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成功访问澳大利亚,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高度互信、长期友好、互利双赢的全面合作关系”。

10月24日,胡锦涛主席在澳联邦议会发表题为《携手共创中澳全面合作关系的美好未来》的演讲中,宣示了中国的对澳政策。他指出:“中澳建交30多年来,两国关系经历了时间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不断向前发展。巩固和发展同澳大利亚的全面合作关系是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历来从战略高度和长远眼光看待和发展同澳大利亚的友好关系。深化中澳全面合作,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愿望。

胡锦涛主席的成功访问揭开了中澳关系的新篇章,推动了两国关系进入快速、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2004年11月,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分别在智利APEC会议和老挝“10+3”会议期间,与霍华德总理举行双边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交换意见。胡锦涛主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中澳关系的四项措施:继续保持高层互访势头;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在涉及彼此重大和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深化双边经贸合作,扩大能源和资源领域的合作;加强同澳方在国际和地区组织中的协调合作,以及在朝核、反恐等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磋商和对话。温家宝总理表示:“中澳关系发展势头良好。中澳是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中澳关系的良好发展证明,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是完全可以友好相处的。”

相互尊重在重大问题上的利益和关切,是中澳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台湾问题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1972年签署的中澳建交公报明确指出:“澳大利亚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澳政府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明确反对“台独”,是对中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宝贵支持,也是对地区和平与稳定的促进。中国政府对此表示赞赏和感谢,希望澳方予以坚持。

 

(二)经济合作

中澳互为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澳商品贸易额达203.9亿美元,同比增长50.3%,幅度在中国主要贸易伙伴中仅次于加拿大排名第二。其中,中国对澳出口88.4亿美元,同比增长41%;中国从澳进口115.5亿美元,同比增长58.2%。

目前,中国已是澳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澳是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只要继续保持30%左右的增长速度,中澳贸易额将在2010年以前突破500亿美元。

中澳两国贸易的迅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双方很强的经济互补性。中国从澳进口的主要产品有铁矿砂、氧化铝、羊毛、原油、煤、铝、锰矿石、小麦、大麦、铜矿石、机电产品等。中国对澳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IT产品、服装、纺织品、鞋、玩具、家具等。这当中具有明显互补效应的商品占到双边贸易额的近80%。

 

6:中澳主要进出口商品统计

2003/04财年)

 

 

澳对中国

出口商品

 

(亿澳元)

增长%

澳从中国

进口商品

 

(亿澳元)

增长%

第一位

铁矿砂

18.94

11.7

服装

24.19

-2

第二位

羊毛

10.66

-18.5

电脑

14.04

41.7

第三位

原油

6.7

27.1

玩具、运动器材

9.74

9.1

第四位

3.25

51.2

通讯设备

7.22

46.4

第五位

2.76

29.6

家具

5.62

23

资料来源:澳外交贸易部《澳大利亚2003/04财年贸易统计》

7:中澳历年双边贸易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贸易总额

增减%

对澳出口

增减%

自澳进口

增减%

1972

0.86

0.47

0.39

1973

2.16

151.16

0.82

74.47

1.34

243.59

1974

4.76

120.37

1.12

36.58

3.64

171.64

1975

4.73

-0.6

0.7

-37.5

4.03

10.71

1976

4.15

-12.26

0.89

27.14

3.26

-19.11

1977

6.76

62.89

1.01

13.48

5.75

76.38

1978

8.32

72.92

1.17

15.84

7.15

24.35

1979

11.41

37.14

1.56

33.33

9.85

37.76

1980

12.73

11.57

2.23

42.95

10.5

6.6

1981

9.01

-29.22

2.25

0.99

6.76

-35.62

1982

11.21

24.41

2.06

-8.44

9.15

35.36

1983

7.59

-32.29

1.8

-12.62

5.79

-36.72

1984

11.83

55.86

2.29

27.22

9.54

64.77

1985

12.59

6.42

1.82

-20.52

10.77

12.89

1986

16.17

28.43

2.10

15.38

14.07

30.64

1987

16.18

0.62

2.97

41.43

13.21

-6.11

1988

14.69

-9.21

3.61

21.55

11.08

-16.12

1989

18.94

28.93

4.23

17.17

14.71

32.76

1990

18.09

-4.48

4.55

7.56

13.54

-7.95

1991

21.00

16.08

5.44

19.56

15.56

14.92

1992

23.30

10.95

6.6

21.32

16.7

7.33

1993

30.04

28.92

10.6

60.6

19.44

16.41

1994

39.40

31.16

14.88

40.38

24.52

26.13

1995

42.10

6.85

16.3

9.54

25.8

5.22

1996

51.00

21.14

16.7

2.45

34.3

32.94

1997

53.00

3.92

20.5

22.75

32.5

-5.25

1998

50.30

-5.09

23.4

14.15

26.9

-17.23

1999

63.11

25.5

27.04

14.3

36.07

34.5

2000

84.50

34.1

34.3

26.8

50.2

39.2

2001

89.97

6.5

35.7

4.1

54.26

8

2002

104.36

16

45.86

28.5

58.5

7.8

2003

135.6

30

62.6

36.5

73

24.8

2004

203.9

50.3

88.4

41

115.5

58.2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但迄今为止,中澳贸易额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仍不到2%,在澳外贸额中所占比重不到10%。两国经济合作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8:中国前十位贸易伙伴占中国外贸总额比重

 


 

 


能源和矿产资源合作是中澳经济合作关系的重要领域。中国能源和矿产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8%,居世界第53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提速,中国资源结构性矛盾逐渐突出,大宗矿产资源和能源相对不足,对原油、铁矿砂、氧化铝、镍的对外依存度均已超过40%。中国政府提出在充分合理利用本国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对外投资和合作开采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资源合作。

澳大利亚能源和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法律和商业体系健全,社会经济形势稳定,且距离中国只有9天的海上运程,是中国实施海外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的理想合作伙伴。

中澳能源和矿产资源合作是互利双赢的。2003年,中国从澳进口矿能产品金额达38.2亿美元,占从澳进口商品总额的52.3%。根据澳国家统计局数字,中国已成为澳铁矿砂第一大进口国,除铁、铜、铝以外各种矿砂的第二大进口国,铜矿砂、原油、镍的第三大进口国,金属铜的第四、铝的第五大进口国。2006年广东天然气项目正式启动后,澳还有望成为中国最大的天然气进口来源国。

迄今为止,中国公司在澳大型资源投资项目超过20个,协议投资金额接近40亿澳元。2004年,宝钢与力拓合资开发的宝瑞吉铁矿正式投产,武钢等四家中国企业与必和必拓公司就开发威拉拉铁矿达成协议,山东兖州矿业集团成功收购新州南田煤矿。如不计开曼群岛和英属维京群岛,澳在资金总量上已成为中国第四大对外直接投资方向。澳许多矿业公司也相继在华投资,参与镍、铜、金矿的勘探开采。

尽管农牧业占澳GDP的比重只有3%,但澳在小麦、大麦、棉花、羊毛、牛羊肉、乳制品等农产品的产量和出口量都居世界前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对上述产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中澳在农业和畜牧业领域的合作空间也在扩大。目前,中国是澳农产品第三大出口市场,澳已成为中国羊毛、生羊皮、动物脂肪、活畜、谷物、奶制品及葡萄酒的主要进口来源地。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国从澳进口农产品达24.37亿美元,占中国从澳进口商品总额的近20%。其中,小麦进口178.6万吨,同比增长近200倍,澳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小麦供应国。大麦和棉花进口额也分别增长1倍和3倍多。此外,在全球羊毛市场低迷、澳羊毛整体出口锐减20%的背景下,中国当年从澳进口羊毛15.9万吨,同比增长57.6%,总值超过9亿美元。澳毛在中国羊毛进口市场中的份额已超过八成。澳还是中国最大的种畜供应者,近几年中国从澳进口了大量奶牛、种羊和牛羊胚胎等。2004年中国从澳进口奶牛近7万头,同比增长68.6%,占中国进口奶牛的70%以上。

中澳在农业技术、种畜养殖、农产品营销、食品安全生产和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合作,中国借鉴了澳大利亚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引进了一批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农业发展水平。澳也从两国农业合作特别是农业贸易中得到了实惠。今后,中国将继续加大对澳高蛋白含量谷物的进口,推动双方在肉牛、肉羊和奶牛方面的技术合作和贸易,继续引进澳大利亚牲畜良种,学习澳大利亚育种技术及草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经验。同时,加强两国动物卫生信息和动物防疫技术交流,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方面的合作。

 

 

 

 

9:中国在澳主要出口商品中的排名

2003/04财年)

 

 

  

金额(亿澳元)

比重(%)

第一位

羊毛

10.66

42.8

铁矿砂*

24.54

47.1

油漆

1.45

25

动物脂肪和油脂

1.2

48

废铁

0.76

25.5

非铁类废金属

2.02

55

第二位

活畜

1.24

15.1

未加工皮革

1.76

27.2

棉花

1.86

18.9

其他矿砂(除铁、铜、铝)

2.38

18

内燃活塞式发动机

0.78

14.6

特种机械

0.66

13.2

制冷和加热设备

0.14

6.7

机械控制设备

0.29

13

第三位

铜矿砂

2.1

17

原油

6.7

14.4

皮革制品

0.39

8.6

纸张和卡纸

0.51

8.9

0.83

17.3

电路电子设备

0.23

6.5

第四位

鱼类(包括新鲜和冷冻保存)

0.05

1.4

甲壳类水产品

0.62

7.8

1.22

9.5

测控仪器

0.39

5.9

第五位

无机化学元素

0.18

5.8

药品和药剂

0.14

5.2

2.76

7.3

非铁类基本金属

0.1

4.6

民用工程设备

0.2

6.8

 

资料来源:澳外交贸易部

*:为2004年数据,2003/04财年,澳对华铁矿砂出口额为18.94亿澳元,同比增长11.7%,在澳铁矿砂主要出口对象国中位居第二。

 

中澳都是科技强国,各自科研优势明显,合作潜力大。自1980年5月两国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以来,双方科技人员的交流日益密切,合作范围不断扩大。迄今为止,中方科技部与澳教育、科学和培训部已召开过5次中澳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共确定了70多个官方合作项目,范围包括农业、核技术、冶金、地质、气象、空间、通讯、环境、材料、生物、医药卫生、中医和基础科学等领域。在去年召开的第五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上,双方决定除每三年召开一次会议外,双方每年还要会晤一次,以适应世界科技水平和两国科技合作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推动中澳科技水平的共同提高,两国还于1999年合作设立了科技合作特别基金。最近,两国在SARS疫苗研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信息通讯、科技产业化、奥运科技等方面合作取得显著进展,中澳科技合作信息网也即将启动。两国正积极探讨在澳建立“科技园”,吸引中资企业投资落户,就地将澳科研成果产品化。

随着中国入世后在服务领域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作为澳第一大产业的服务业面临重要机遇。澳金融、保险、教育、旅游、法律咨询、建筑设计、交通运输等行业在华市场不断扩大。据澳外交贸易部统计,2004年澳对华服务出口达12.7亿澳元,同比增长25%,占澳服务出口总额的3.7%。中国已成为澳第七大服务出口市场。

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速度正在加快。目前,澳四大商业银行均已在华设立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开展保险、基金管理和房地产投资等业务。去年,澳联邦银行购入中国十大城市商业银行之一的济南市商业银行11%的股份,双方将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澳新银行继2003年与上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缔结合作伙伴关系后,目前正积极探讨入股事宜。麦觉理、安保等澳其他主要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讨参与中国银行、保险和养老金业务。

中国是澳最大的海外学生来源国。据澳驻华使馆和移民局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赴澳留学生约5万人,增量占澳外国留学生人数总增量42%,中国获批留学签证数量达1.7万份,居各国首位。如计入台湾、香港和澳门,中国在澳留学生总人数接近10万。另据澳国际经济中心(CIE)预测,到2020年,中国大陆来澳留学人数将上涨15%以上,总数达到12万人左右,并给澳带来24亿澳元的年收入。2003年10月,两国政府签署《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文凭和学位证书的协议》,为澳对华教育出口的增长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随着许多澳大学在中国建立分校或与中国大学开展联合办学等合作,中国教育市场给澳带来的收益将进一步增加。

中国还是澳增长最快的海外旅游市场。据中国旅游局统计,2004年中国赴澳旅游人数达25.12万人次,是1995年的近6倍,分别占中国出境总人数的9%和澳海外游客总数的5%。据澳旅游局统计,2004年中国游客人均在澳消费2200澳元,平均停留10天左右,均远远高出日本游客的相关水平。预计在未来5-10年内,来澳中国游客数量将以每年15%至30%的速度增长,并在2012年左右达到140万人次,成为澳第一大海外游客来源国。

 

10:中澳服务业竞争力指数比较

 

2000

2001

2002

2003

澳大利亚

1.19

1.07

1.06

1.02

中国

0.50

0.49

0.49

0.76

资料来源:OECD

 

(四)自贸关系

200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澳期间,中澳两国签署《贸易与经济框架》,双方同意“将通过全面经贸合作,致力于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平衡和全面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并将“联合进行有关可能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可行性研究。”澳方还“承认中国在建立市场经济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将于联合可行性研究期间不适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和第16条,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款。”双方还一致同意,“只有在澳方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才能共同做出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决定。”

此后,双方自贸可研工作组共召开了6次会议,两国政府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参与了自贸可研报告的起草工作。今年3月,澳贸易部长维尔访华期间,与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就中澳自贸可研报告内容达成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在可能的自贸谈判中,所有领域的产品都是可谈判的,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投资问题也将被涵盖,以着眼于通过一揽子协议达成一个平衡的结果。”(Under a possible FTA negotiation, products across all sectors would be negotiable, involving liberalization and facilit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and the issue of investment flows would also be addressed, with a view to achieving a balanced outcome through a single undertaking.)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大利亚贸易与经济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联邦(“双方”):

认识到自1972年中国和澳大利亚建交以来,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长期稳定、快速发展;

希望加强长期友好与合作的关系,建立面向21世纪稳定健康发展的中澳全面合作关系;

忆及双方建交以来一直作为双边贸易和经济关系基础的“197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贸易协定”;

重申它们承诺致力于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及通过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愿望;

重申双方承诺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优势互补的原则下,制定经贸合作框架;

强调双方承诺发展贸易和投资,并相信,为逐步开展谈判和对话制定一个框架,乃是发挥这种经济关系潜力的一个关键因素;

认为双方签署贸易与经济框架将体现两国建立更强大经贸关系的愿望,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

达成以下谅解:

 

第一条

双方将通过全面经贸合作,致力于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平衡和全面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

 

第二条

双方将采取措施促进在具有突出潜力的领域进行战略合作。这些领域主要包括能源与矿产资源、纺织品服装与鞋类、农业、机电产品、旅游、教育、检验检疫、海关、环境保护、投资、信息和通讯技术、生物技术、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及知识产权。双方将为相互间的商务访问和商业协会的活动提供便利,双方将联合参与中国中西部开发的计划。上述领域的合作和计划将协助两国的企业确定商业机会,并加强双边的贸易和投资。有关领域战略合作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框架附件一。

 

第三条

双方认识到,领导人和包括负责贸易、经济、农业、资源和能源的其他部长之间的双边会晤,有益于建立更加强劲的双边伙伴关系。双方将携手合作促进此种会晤,包括在多边和地区论坛。

双方将就经济贸易合作加强对话,将强化中澳部长级经济联委会的机制,促进双边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和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

双方将以高层互访为契机,推动两国经济贸易合作向前发展。加强双方在多边、区域贸易和投资领域以及其他共同感兴趣议题等方面的磋商,并支持中澳工商界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利合作。

 

第四条

为发展和增进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并加强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合作,双方将促进两国政府、商界和学术界之间双向的高层互访和对话。

双方认识到,就包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地区和多边贸易问题经常进行高层磋商以及寻求尽可能协调政策立场和做法很重要。双方将就这些问题经常举行两国合适的高级官员级别的对话。

 

第五条

双方将在贸易方面加强对话,包括贸易救济措施,以便在贸易政策和贸易措施上给予对方公平待遇。

 

第六条

双方认识到,影响两国贸易与投资的所有中央政府措施均应以合理、客观和透明的方式实施。对另一国就这些措施提出的问题,双方将提供足够的磋商机会以交流信息。

 

第七条

对两国中一国与第三国(或多个国家)有贸易或投资优惠待遇安排的协议可能产生影响的有关问题,双方将提供足够的磋商机会,以交流信息和看法。

 

第八条

作为建立两国间更强大经贸关系愿望的表示,中澳将联合进行有关可能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可行性研究(详见附件二)。该研究将于2005年10月31日前结束。

澳大利亚承认中国在建立市场经济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将于联合可行性研究期间不适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和第16条,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款。认识到澳大利亚和中国应在平等基础上进行谈判,双方将考虑可行性研究的结论,并且只有在澳方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才能共同做出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决定。

 

第九条

双方将在中澳部长级经济联委会框架下建立一个“贸易和投资联合委员会”,审查执行此框架的进展并向两国部长报告。

联合委员会由两国代表组成,并由中澳两国适当的高级别官员联合担任主席。

必要时联合委员会将就具体的贸易或投资问题组织磋商,并可设立工作组。

 

第十条

本框架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它将在五年期间一直有效,并将在之后的五年期继续有效,除非在一个五年期结束前半年一方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在该五年期结束时终止本框架。

本框架和附件的中英文同等作准。

本框架于2003年10月24日在堪培拉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

                              

商务部副部长    于广洲            贸易部长    维尔

 

 

建立自贸区对中澳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两国经济的高度互补性,中澳自贸协定应形成双赢互利的结果。根据双方自贸可研报告显示,如中澳在2006年实现建成自贸区,两国的GDP年增长率将在未来10年内提高0.04个百分点,澳对华商品出口将额外增长14.8%,中国对澳商品出口则将额外增长7.3%。

 


中澳自建交以来,双边贸易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澳商品贸易额达203.9亿美元,同比增长50.3%,是建交时的230多倍。其中,中国对澳出口88.4亿美元,同比增长41%;中国从澳进口115.5亿美元,同比增长58.2%。中国对澳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服装、纺织品、鞋、箱包、玩具、运动用品、家具等。中国从澳进口的主要产品有铁矿砂、氧化铝、羊毛、原油、煤、铝、锰矿石、小麦、大麦、铜矿石、机电产品等。

中澳两国人员交往发展迅速。据中国旅游局统计,2004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达2850万人次,其中赴澳人数达25万多,占出境总人数的约9%。据我国国家旅游局统计,2004年澳来华游客创纪录地达到37.6万人,同比增长53.32%。据澳大利亚旅游局统计,2004年中国赴澳人数比2003年增长43%。中国成为澳最大的留学生来源国。

两国科技合作不断加强。8月,中澳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上海举行。9月,中澳奶业研讨会在山东举行。11月,中澳农业合作论坛在墨尔本举行。中澳文化交流发展迅速,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等文化活动日益频繁。

两国军事合作进一步深化。2004年2月,澳战区司令马克·邦瑟访华。8月,澳国防军司令科斯格罗夫上将访华。10月,澳海军海上部队司令罗恩·莫斐特少将率“安扎克”号导弹护卫舰访问青岛,并与北海舰队举行联合搜救演习,这是中澳两军间首次举行联合搜救演习。10月,副总参谋长熊光楷上将访澳,与澳国防部副秘书长卡莫迪、澳国防军副司令沙尔德斯中将举行两国第八次防务战略磋商,并会见了澳国防部长希尔和国防军司令科斯格罗夫上将。11月,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梁光烈上将访澳。

 中澳两国在国际地区组织和问题上也进行了积极的协调与合作。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等国际合地区组织内,在反恐、防扩散、朝核等国际和地区问题上,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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