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郑州市投资指南 | ||||||||||||||||||||||||||||||||||||||||||||||||||||||||||||||||||||||||||||||||||||||||||||||||||||||||||||||||||||||||||||||||||||||||||||||||||||||||||||||||||||||||||||||||||||||||||||
| 2006/0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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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ABLE OF CONTENTS 一、投资背景Investment Background 二、区情诠释Illustration of the Area Condition 三、产业导向Industries Guidance 四、优惠政策Preferential Policies 五、投资成本Cost of Investment 六、 进区流程Flow Chart for Entering the Area 一、投资背景 1、河南省省情 河南省位于中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总面积 约16.7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 9700 万,是中国人口第一大省,经济总量第五大省。 河南省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主要发祥地,历史上又称“中州”、简称“豫”,曾长期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先后有20多个朝代、200多个帝王在此建都,自古就有“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说。 河南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贯南北,是全国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和运输通道,国家铁路、公路网中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500公里以上,居全国第四位;电信网光缆总长19万公里,居全国第四位;地方铁路总长1311公里,居全国第一位。 河南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粮食总产量居全国第二位;小麦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年产原煤1.44亿吨,居全国第三位;电力装机总量2423万千瓦,居全国第六位;具有近乎无限供给,较全国平均成本低得多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 河南工业体系齐全,煤炭工业、电力工业、装备制造工业、信息产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铝工业产业,已经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肉制品、速冻食品、彩色玻壳、帘子布、玻璃、拖拉机、公路客车、电力保护装备、氧化铝、电解铝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整体竞争力位居全国之首。 2、郑州市市情 郑州——河南省省会,北临黄河,西依嵩山,历史悠久,山水秀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 郑州地处中华腹地,九州之中,十省通衢,是我国公路、铁路、航空、通讯兼具综合性交通通讯枢纽,物资集散中心。京广、陇海铁路在此交汇,京珠、连霍高速公路、107国道、310国道穿境而过,4E级新郑国际机场是全国5大航空门站之一,可直航国际国内30多个城市。郑州拥有亚洲最大的列车编组站,全国最大零担货物中转站、铁路一类口岸和航空一类口岸,货运在郑州可联检封关,直达国外。 郑州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处于“承东启西”、“贯穿南北”的重要地位,是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核心城市、中原城市群建设的龙头城市,具有强大的辐射带动能力。郑州商业发达,被称为“中国第一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粮食交易价格影响全国乃至世界。 郑州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36种,其中煤炭远景储量高达300亿吨,铝矾土储量达1亿吨,是全国最大的煤、电、铝工业基地。2004年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315万千瓦,市区日供水能力107万立方米。 作为中国内陆开放城市的郑州,投资环境优化,经济发展迅速。是全国综合实力50强、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更被世界银行组织推荐为中国投资环境十优城市。开放的郑州,以其博大的胸怀和独特的魅力,吸引了五大洲40多个国家的26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纷纷落户。世界500强企业中,可口可乐、沃尔玛、家乐福、杜邦、LG等30多家在此投资。 二、区情诠释 1、区情简介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东南部,北邻陇海铁路、东依京珠高速公路、以机场高速公路为西边界,规划面积约5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2.5平方公里。开发区创办于1993年4月,2000年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规划建设有“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等三大国家级政策园区、“汽车产业园”、“信息产业园”、“高科技工业园”等主导产业园区和中西部唯一的保税中心——“河南省公共保税中心”。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截至2005年底,已经完成12.5方公里的基础设施覆盖,实现了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邮政、电信、道路、有线电视等“九通一平”,累计引进投资项目1000多个,荷兰飞利浦、德国MAN、韩国 LG、台湾台塑集团等世界 500 强企业和中铝、安彩、宇通、新希望、乐百氏等国内知名企业纷纷入区投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逐渐发展成为河南省、郑州市工业发展的龙头、现代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现代化的新城区。 2、投资优势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郑州市经济最活跃的东南经济组团,陇海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机场高速路所形成的金三角区域内,这里陆空交通便捷,商业物流顺畅,投资政策最优、人力资源丰富、能源供应充足、生活环境优越、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辐射能力,投资优势突出: 交通区位优势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邻陇海铁路、东依京珠高速公路,距离4E级新郑国际机场22公里,仅20分钟车程;距国家一类铁路口岸--郑州铁路货运东站2公里;距郑州公路货运中心站1.5公里;距陇海铁路圃田货运站3公里;距未来城市中心—郑东新区CBD中心区3公里,京广铁路、陇海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107国道、高速客运铁路环绕开发区四周,陆空交通十分便捷。 市场辐射优势 依托母城郑州,以500公里为半径的6小时货运范围可以辐射3.6亿人口,1000公里为半径的12小时货运范围可以辐射7.9亿人口;通过高速公路,3小时内可以抵达河南省的所有重要城市;至天津、青岛、连云港港口铁路运输也最多不超过8个小时;2010年,中部高速客运铁路将建成通车,届时将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直达武汉、西安、南京、上海,覆盖全国经济总量2/5强的3小时经济圈。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即可辐射广阔的中国市场。 人力资源优势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储备,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人才需求,依托母城郑州的48所高等院校以及118所职业技术学校,每年有23万名高素质人才可供入区企业选择使用。 能源供应优势 河南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储量丰富、电力供应充足,截至2004年底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437万千瓦。郑州市煤炭远景储量300亿吨,年开采量4000万吨,全市电力装机总量达到315万KVA,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工程自郑州通过,在此投资,可以获得充足的电力、能源供应。 投资政策优势 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优势最为明显,外资企业在此不仅可以享受15%的所得税基本税率,更兼有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河南省公共保税中心等国家级政策平台,可以享受列免税、减税、保税、补贴、奖励等政策优惠。此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河南省率先实行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制度。 3、基础设施 截至2005年底,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完成12.5方公里的基础设施覆盖,实现了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邮政、电信、道路、有线电视等“九通一平”,铁路专用线可直达区内。 交通: 目前开发区已经形成了12纵12横的网状道路格局,区内道路总长达到50公里以上;铁路专用线与陇海铁路圃田站相连,直达开发区内;公共交通网络逐步完善,33、35、46、117、59、307等公共交通线路可直达市区,公交枢纽站、开发区内部公交系统也即将建成投入使用。 给水: 开发区实行双水源供水,其中,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能力为20万吨/日,开发区地下群井供水网络作为辅助用水,日供水能力7.32万吨。 排水: 开发区实行污、雨水分流排放,其中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0万吨。 供电: 开发区实行双回路供电,建有一座11万伏变电站(鲍湖变电站),有4条1万伏供电专线投入使用,另有三座11万伏变电站正在筹建中,预计2006年底可实现供电能力44万伏。 供热: 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开发区第一座热源厂已投入使用,供热能力达到84蒸吨/小时。 燃气: 开发区内天然气主干管网已全线贯通,主要气源为中原油田气源和西气东输气源,日供气能力约30万立方,可以为进区企业提供充足的生产、生活用气。 邮政、电信: 开发区邮政局、电信局均已建成投入运营,开发区电话交换机容量为10万门,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1000兆。 物流: 开发区是郑州市圃田物流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运集装箱接点站、公共保税中心、托普铁路物流等一批物流设施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可为入区企业提供铁路物流、公路物流、保税物流、商业物流等一系列现代物流服务。 4、服务体系 开发区具备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公安、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消防、海关、商检、司法等部门已经进区;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税务师事务所等金融、保险、中介、投资咨询服务机构一应俱全; 金沙湖高尔夫球场、网球中心、金鹭游乐园、航海体育场等是您工作之余的理想休闲娱乐场所; 鹤立幼儿园、开发区中心小学、八十五中(初中)、郑州十一中(高中),为您的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区内各职能部门本着“招商第一、企业至上”的服务宗旨,可以为进区项目和企业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三、产业导向 1、项目需求 按照“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转变”的发展定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引进下列项目: ①外商投资项目,重点引进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项目; ②出口创汇项目,重点引进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类项目; ③现代制造业项目,重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大型制造业项目; ④高新技术项目,重点引进通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中小科技项目,其他各类中小科技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 ⑤高附加值服务业项目,重点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各种服务业外包企业、软件企业、金融企业、保险企业等其他服务企业。 ⑥适合开发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土地成片开发等项目。 ⑦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国内知名企业、行业50强企业设立的公司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区域总部、销售中心等项目。 2、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 ①重点引进8英寸及以上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装企业; ②重点引进计算机整机、零部件、及其外围设备生产企业; ③重点引进软件开发企业、网络服务企业、电信服务企业; ④重点引进液晶、等离子等新型显示产品开发生产企业。 装备制造产业: ①重点引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车用电子产品制造项目、特种车辆及零部件制造项目,相关的研发、仓储、物流项目; ②重点引进高低压输变电成套设备、高低压电器、电力器材制造项目。 生物医药产业: ①重点引进生物医药工程技术、基因技术、生物诊断试剂、免疫类治疗药物、疫苗等项目。 ②重点引进中药提取、分离、精致、微粉技术,中成药缓释、透皮吸收、靶向给药技术,开发胶囊、针剂、片剂、口服液、滴丸等新型中药制剂。 ③重点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化学制药项目。 现代物流产业: ①重点引进医药物流、汽车及零部件物流、商业物流、烟草物流等项目; ②重点发展公路物流、铁路物流、保税物流、第三方物流等领域。 3、园区建设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4年6月1日封关运行,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一期开发0.6平方公里。 出口加工区是由海关监管,采用“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区内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金融、货运、仓储等机构一应俱全,为企业提供“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24小时通关的一站式服务。 优惠政策: 进口免税 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企业、行政管理机构进境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进料保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 入区退税 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出口货物到区内可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进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出口免税 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品关税;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奖励对一般商品、机电商品和高新技术商品,按出口收汇核销额每美元分别给予0.01元、0.02元和0.04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上述产品超上年基数部分,每美元分别给予0.02元、0.04元和0.08元人民币的奖励。 运费补助实行国内运费补助,每出口一美元补助0.1元人民币。 零收费 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免收省内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险补贴 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的50%给予资助。 税收优惠出口加工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优惠以及“二免三减半”的减免优惠。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郑州航海东路 邮编:450016 电话:0371-66866120 66866130 66866100 传真:0371-66866777 66866200 网址:http://www.ZZEPZ.gov.cn 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 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1998年1月,2002年7月经国家人事部复函批准,正式成为河南唯一、全国14家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之一。 创业的基本功能为:产业化、示范化、聚集化和服务化功能。 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开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在国内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后,到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一年以上的; ——出国留学并取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 ——其他符合规定的。 入园须知: 留学人员可在园区依法设立各类外资、内资企业,从事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贸易、咨询和相关产品销售。 入园条件: 留学人员企业中留学人员必须是企业的股东,在企业所占股份应在25%以上;或者作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技术支持或经营管理。 优惠政策: ——工商:留学人员可持外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证1万美元起直接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持中国身份证首期以10万元人民币可直接注册内资企业; ——税收:留学人员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由园区扶持基金按年度对于企业相当于企业纳税额入库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30%-50%金额的资金扶持。 ——资金扶持:设立创业基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助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或进行科研开发。资金援助金额一般在5—10万元,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10万元0后一。 ——用房:租用园区提供的办公用房,前三年分别按照公告价格的30%、50%、70%计收租金。租用园区标准厂房,可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前两年分别按照50%、80%收取租金。 ——土地:留学生企业在开发区内购地建厂,可比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土地出让政策优惠。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郑州航海东路1096号 邮编:450016 电话:0371-66786588 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国家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成立于1998年5月, 2001年8月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是以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培育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公益性科技事业服务机构。创业中心拥有孵化场地20,000多平方米,已累计孵化科技企业500多家。 服务项目: ——提供科研、生产孵化场地及相应物业管理; ——提供科研办公所需的商务服务; ——提供经济管理、金融、税务、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提供人才交流、人才招聘、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等服务; ——协助孵化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协助孵化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各类科技基金; ——提供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信息及各类经济信息,提供国家和地方科技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协助孵化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技术交流会和产品展示会; ——协助企业申请风险投资基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优惠政策: ——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 ——未经认定但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经批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 ——软件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创业大厦内进行科研、开发和生产的企业,经济效益好的,经批准后房租可减收或免收。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郑州航海东路1096号 邮编:450016 电话:0371-68273001 68273005 河南省公共保税中心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是经国家海关总署批准,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公共保税中心,规划占地面积814亩。保税中心以保税仓储为依托,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将保税仓储、保税商品展示、保税物流、进出口商务代理、通关通检等融为一体,为国外企业开发中国市场提供跨行业、跨地区、多功能、规范化、高起点服务,同时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全面的商务拓展和商务代理服务。 在今后五年内,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国际物流园区将逐步完善6项功能: l集中库存功能: 可以通过集中库存,降低库存总量,并实现有效库存调度 ,使企业实现零库存 l国际会展功能:保税库区内的货物可在展示大厅展示,做到“前店后库”,同时在保税网站上虚拟展示及交易 l期货功能:利用国际市场间的地区差、价格差、时间差,实现商品多流向、宽领域、最佳时间的销售. l综合功能:具有综合各种物流方式和物流形态的作用,可以全面处理包装、装卸、储存、搬运、流通加工、不同运输方式转换、信息、调度等工作 l转运功能: 可以有效集约铁路、公路、水运、空运,实现综合运输、多式联运的最有效转化 四、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 1、在开发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含十年)以上的,经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开发区内从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经认定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在开发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 5、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举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税款。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区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项弥补应逐年依序连续计算。 7、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8、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耕地占用税。 9、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缴纳。 10、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1、中国境内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开发区再投资的新项目,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外商或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增资扩股、兼并、收购股权的方式投资于开发区内企业的,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12、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进口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其转让技术比照国内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 13、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 1、在开发区内新办的经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开发区扶持基金)按年度给予企业相当于其企业所得税入库后区级财政实际留成的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其余年度给予企业相当于其企业所得税入库后区级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金额的资金扶持。 2、对持有《河南省科研单位资格证书》的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以符合有关合作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最高不超过35%。 4、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生产的设备及仪器,经管委会批准,可实行加速折旧。 5、高新技术企业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奖励,可以折算为股份或出资比例.科技人员获得奖励的股份或出资比例的收益,再用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的,经批准,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税前扣除. 软件企业 1、对进驻开发区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土地出让优惠办法 1、外商投资项目 对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公告地价的基础上优惠20%-70%; 2、高新技术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在公告地价的基础上优惠15%-50%; 3、国内知名企业投资项目 国内知名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在公告地价的基础上优惠10%-40%; 4、留学生创业项目的土地优惠比照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奖励标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核计)。 5、省外资金投资项目 省外资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在公告地价的基础上优惠10%-30%; 6、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或我区鼓励引进的三产项目,可以在公告地价的基础上优惠10%。 7、如果投资项目土地出让金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投资企业出具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分期付款。 8、如果投资项目从开工建设之日起4年内单位面积贡献额达到5万元,即每亩土地(按照出让面积)实现税收开发区实际留成金额达到5万元/年,则按照项目单位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办法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1、外资项目 ——对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之间的一般性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实际到位外资额的2‰奖励项目引荐者。 ——对实际利用外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项目,按照实际到位外资额的2.5‰奖励项目引荐者。 2、内资项目 ①基本建设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50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奖励项目引荐者; ——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亿元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奖励项目引荐者。 ②经贸类项目 ——对年度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金额30万元人民币(含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贸类项目,其超出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对项目引荐者奖励两年(自入区注册年度起连续两个财政年度); 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河南省、郑州市实施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的试点区域,对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零收费:
五、投资成本 土地
电力
供水
热 力
天然 气
通 讯
运输费用
郑州至全国各城市的公路运输也很发达,平均运价为0.40-0.45 元/吨公里。货物用航空运输更为快捷,在中国境内平均运价为 3 元/公斤。 六、 进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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