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中国人权
外交部发言人就美人权团体"自由之家"报告事答问
2007/05/12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国人权团体“自由之家”报告事答记者问

2007/05/11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资料图片)

  问:据报道,美国人权团体“自由之家”不久前发表“2007年度世界各国新闻自由度调查报告”,指责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称中国为“不自由国家”。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上述论调十分荒唐,不值一驳。

  中国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中国媒体依法享有充分的报道自由。同时,与任何法治国家一样,中国媒体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

 
 
 相关链接
· 蔡武:创新人权理论 切实增强我国人权领域话语权
· 《中国人权年鉴2000-2005》出版 蔡武为书作序
· 外交部:坚决反对美国无端污蔑攻击中国人权状况
· 政协委员批驳美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无端指责
·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人权理事会首届会议答记者问
· 刘建超就中国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发表谈话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