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澳大利亚须知-2:海关规定

2013-09-16 11:00

   入境前,请认真阅读入境卡(IPC) 内容并如实填报。在不能确定所携物品是否需要申报时,请咨询航空公司乘务人员,或最好选择申报。澳大利亚海关的主要限制如下:

   ●  现金。如携带1万元(含)以上的澳元及等值外币,必须申报。如携带本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汇票,还须应要求填写可转让证券表(BNI如实申报

   ●  烟酒。18岁以上旅客允许免税带入的酒类不得超过2.25升,免税带入的香烟、雪茄或其他烟草制品不得超过50支或50克。超出限额部分将被征收关税或被收缴。

   ●  药品。下列药品须申报:

   1)对行为举止或幻觉可能产生影响的兴奋类药品,如荷尔蒙类药品、脱氢表雄酮及所有类固醇类药品。

   2可能被误用、滥用而致依赖性药品,如类固醇、麻醉镇痛药等。

   3)传统药品如含有对动植物有害成份,亦须申报。

   用量在3个月内的处方药通常无需申报,但建议携带英文处方和说明您需要服用有关药物的医生证明。

   最新详情,请登陆澳大利亚海关网站,或了解入境旅客申报要求,或出境旅客申报要求,或查阅中文版《旅客指南》PDF)。

 


   特别提示:

   禁止携带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入出境。拥有、使用或贩卖非法药物可能被判重刑和高额罚款。

   有犯罪分子诱骗中国公民,以代运包裹名义运送毒品,或携带可用于制毒的感冒药或化工原材料入境。曾发生在中国公民为陌生人携带的包裹内发现毒品而当事人被拘捕的案件。请注意不要为他人,特别是陌生人携带物品,特别是不知情的物品,在旅途中也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

   禁止盗版和色情制品。携带盗版和色情制品均属违禁。持有未成年人色情物品系严重刑事犯罪,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和27.5万澳元罚款。发生过数起因所持电脑、存储卡存有未成年人色情信息而被海关查获、起诉案件。

   在机场行李区或海关区可能遇到检疫犬对行李或您本人进行“嗅检”的情况,请勿紧张并给予配合,如实回答海关人员的问询,并在被要求时配合开箱检查。

   在机场、海港的海关和边境控制区内禁止使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或其他摄录设备。

 

    更多信息,请点击浏览《中国公民旅居澳大利亚手册》(2013版)。